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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咸宁经营贷 发布时间:2026-02-18 16:42
自10月18日起,咸宁市住房公公积金管理中心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。
双职工(夫妻双方均缴纳住房公积金)公积金贷款上限提高到120万元,单职工(仅本人缴纳住房公积金)公积金贷款上限提高到100万元。
在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基础上,二孩家庭贷款限额再提高10万元,三孩家庭贷款限额再提高20万元。
实行住房公积金“又提又贷”“代际互助”,全面开通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。
来源:咸宁市住房公公积金管理中心